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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0/12/3 14: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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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所有妇科千金片等口服制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均应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分别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(见附件1、2),于年3月1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。


 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,应当一并进行修订;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。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。生产企业应当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。


  二、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,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,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。


  三、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,在选择用药时,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/风险分析。


  四、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,使用处方药的,应严格遵医嘱用药。


  五、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行*区域内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做好说明书修订和标签、说明书更换工作。


  特此公告


  附件:1.妇科千金片等口服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


   2.妇科千金片等口服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


  国家药监局

年11月20日

附件1

妇科千金片等口服制剂处方药说明书

修订要求

一、项应增加:

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

消化系统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腹胀、厌食、口干、便秘、嗳气等。

皮肤:皮疹、瘙痒等。

神经系统:头晕、头痛、眩晕等。

其他:胸痛、失眠、嗜睡、过敏或过敏样反应、心悸、潮红、呼吸困难、水肿等。

二、项应增加:

1.孕妇禁用。

2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三、项应增加:

1.本品建议饭后服用。

2.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,应停药并及时就医。

附件2

妇科千金片等口服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

修订要求

一、项应增加:

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

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腹胀、厌食、口干、便秘、嗳气、皮疹、瘙痒、头晕、头痛、眩晕、胸痛、失眠、嗜睡、过敏或过敏样反应、心悸、潮红、呼吸困难、水肿等。

二、项应增加:

1.孕妇禁用。

2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三、项应增加:

1.本品建议饭后服用。

2.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,应停药并及时就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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